紅塵舊酒

[乖离MA|壕贼]《情书》

情书

 

×壕贼

×乖离BG深夜六十分:情书

×我是三无文手江渚,感谢你和我一起分享这个故事。

 

×

 

赫布里底的夜很安静,作为一个作息时间规律的人,按照往常的时间,此刻富豪应该已经睡下了,但今天他仍旧披着外衣坐在书桌前,看着赫布里底的星空发呆。

 

他的面前摆放着整齐的信纸,上面的划痕却显得凌乱潦草,能够看得出这是经过了许多修改后留下的痕迹,他叹了口气,把写了一半的信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

 

“亲爱的盗贼亚瑟……”可以看到富豪的神色十分专注,嘴里轻声的念叨着信的开头,随着话音落下,一行刚劲有力的漂亮文字已经出现在信纸上,可是他又摇了摇头,将刚刚写好的字划掉。

 

他支着脑袋思考了很久,无论在经商还是战斗中都十分敏捷精明的头脑,在此刻也显得非常不够用,富豪捏了捏鼻梁,放松地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回想平时盗贼都是怎么称呼他的呢?

 

脑子里三两笔就能勾画出女孩子的面容,无论是在战场上捡到好东西时兴奋得眉眼弯弯的样子,还是斗嘴处于下风时鼓着脸颊不肯认输的样子,又或者是……一本正经认认真真地喊他富豪,却只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而成功拿走他口袋里金币的样子以及恶作剧得逞后下巴微微上扬,一派神奇得意的样子——都十分清晰而生动的出现在脑海里。

 

平时不会注意到的小事在这样安静的夜里慢慢地清晰起来,富豪想起盗贼曾经偷偷和歌姬讲话的时候,叫过他的称呼——老狐狸。

 

“呵……”想到女孩子在窃窃私语时不住看过来的目光和生怕被发现的心虚表情,富豪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振奋了一下精神,提笔继续写下去。

 

“亲爱的小狐狸。”

 

×

 

富豪一边写一边回想着和盗贼相处的日子,尽管插科打诨斗嘴吵架,却让人打从心底里感到愉快,富豪自认是一个自控能力极强的人,这是身为一个商人必备的素质和能力,但却在和盗贼的每一次吵架中,出于不知名的原因,让他争强好胜的另一面完全显露出来。

 

盗贼每次被说的哑口无言时总会双手叉腰或者背在身后,一脸不甘愿地哼一声然后把头扭到一边儿,桃红色的眸子里会是毫不掩饰的不开心,这却让富豪十分的享受,和盗贼在一起的时候无需保持“温柔”或者“绅士”的表面,往往事后富豪自己都要讶异,原来他还有如此恶劣的一面——这是在经商的聚会中面对那些富家小姐无法表现出来的。

 

所以他非常喜欢和盗贼在一起,时不时撩得对方炸毛跳脚。富豪想了想,如果这么写的话,说不定那只小狐狸会抄起骑士和自己打一架。

 

让富豪印象最深的是某一天,盗贼甩开了所有人,偷偷跑到『湖』边去和自己的倒影说话,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什么,他离得很远——那只小狐狸太精明了,离得太近绝对会被发现——所以他听不清盗贼在说什么,只能在她说到激动的时候,听到几个模糊的单词。

 

「请……富豪……骑士」

 

只凭着这三个模糊的单词并不好猜出里面所包含的意义,但当某天富豪从『湖』中唤醒兰斯洛特的时候,女孩子一反常态的没有嘲讽两句,倒是显得比谁都高兴,午后,吃过饭的盗贼拉着歌姬一个劲儿地炫耀自己的预言实现了时,富豪才知道她那天神秘兮兮地蹲在湖边说了什么。

 

「请一定要保佑富豪能够得到优秀的骑士啊」

 

虽然不是原话,但大概是这个意思。得意忘形的盗贼并没有发现富豪看向自己别有深意的眼神,自然也就没看到他掩藏在茶杯后面微微上扬的嘴角。

 

“之所以写这封信给你,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

 

盗贼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子,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富豪觉得她一点儿也不坦率。

 

富豪曾经好几次撞见过这样的场面:看到因为战争而流离失所的人们时,偷偷红了眼眶的盗贼;也“不小心”遇到过偷偷摸摸抱着一大堆玩具和食物分发给孩子们,站在他们中间笑得像个小太阳一样的盗贼;发现了在战场上当谁受了伤时,她比歌姬还要着急;也注意到过,她偷偷藏起了优秀的输出型骑士,而掏出一大堆擅长妨碍的骑士,却还笑着对他说:“富豪总是没有优秀的骑士,我就不得不分担起作为「盾」的重任啦~”尾音微微上扬,笑容狡黠得像只狐狸。

 

明明是个比谁都要心软、比谁都要关心其他人的人,却非要用伶牙俐齿把自己裹起来,像只固执又坚硬的小刺猬。

 

无论是龙还是奇美拉,盗贼似乎从来都不知道恐惧是怎么写的,但在训练的时候,却能找出一个又一个让乌莎哈头疼的理由。

 

富豪停下笔思考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提笔继续写下去。

 

“或许过一会儿你就会看到这封信,毕竟你总是说「夜晚才是盗贼的主场嘛」这样的话,不过到底是为什么你的主场偏偏选中了我的房间,这让我非常困惑。”

 

富豪第一次发现盗贼在晚上偷偷摸摸跑到他房间是刚刚入秋的时候,那天晚上富豪处理掉了一个很棘手的交易,把所得的报酬全部放在桌子上就去睡觉了,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已经不翼而飞。

 

似乎是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得出这个结论的富豪有些苦恼,却在早上训练的时候发现盗贼的袖口沾上了一些墨水的痕迹——整个赫布里底训练城,大概只有斯卡哈和自己的房间才会有这种东西,想要进入斯卡哈的房间似乎比让佣兵明白乌莎哈其实是喜欢着他的还要困难,所以富豪很肯定昨晚放在桌子上的东西是被这位顽皮的盗贼小姐拿走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这个猜想,当晚睡觉的时候,富豪特意在桌子上留了一小袋金币,然后躺到床上装睡。果不其然后半夜的时候,盗贼小姐蹑手蹑脚地溜进了他的房间。

 

「唔哇——又有大收获呢♪」盗贼的声音放得很轻,像羽毛一样轻轻落在他的耳朵里也落在他的心上,他只能看到盗贼的背影,毛茸的挂饰在身后甩来甩去仿佛真的尾巴一样,他突然就冒出了一个有些好笑的想法——可惜头顶少了一对狐狸耳朵。

 

此后的每一天,他都会在桌子上准备一些“小礼物”给他的小狐狸,有时候是经商得来的精巧小玩意儿,但更多的时候还是金币,最开始盗贼隔三差五才来一次,后来不知道是被他养出了这个习惯还是什么原因,每晚都会来他的房间溜上一圈。

 

对于这些小花样,似乎两个人都乐此不疲,却又心照不宣的什么都不说破。

 

富豪打了个哈欠,他看了看时间,觉得这封信不需要太长,只要能把这些不愿意说出口的东西点破就好了,况且再耽误下去的话,那位盗贼小姐就要来收礼物了。

 

“如果今晚你看到这封信的话,我希望你能有耐心看到这里——当然看不到也没有关系,我不介意明天当面再和你说一遍。”

“我喜欢你。”

 

他写好这封信并把它仔仔细细地折起来,在封面又写了一遍“给我亲爱的盗贼小姐”后,才安心地上床睡觉。

 

不知道明天盗贼的表情会是什么样子呢,他很期待。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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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不定,文风不定,没有文力。



「 將紅塵佐了舊酒,
酌一壺你眼底溫柔。」